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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商服贸〔2022〕168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元:
为增强和规范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服务商业)的治理,推动本市服务商业创新生长,凭证《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重点事情的通知》(财办建〔2022〕37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的通知》(财建〔2022〕3号)有关划定,我们制订了《2022年度国家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服务商业)实行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2022年度国家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服务商业)实行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凭证《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重点事情的通知》(财办建〔2022〕37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的通知》(财建〔2022〕3号)有关划定,为了增强和规范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服务商业)(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治理,促进本市服务商业创新生长,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资金泉源)
本细则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放置的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中创新生长服务商业、完善外经贸领域公共服务系统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治理部门)
专项资金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和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配合治理,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划分推行下列治理职责:
(一)市商务委凭证本市相关事情生长需要,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等,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对项目实行情形举行监视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二)市财政局配合市商务委,审核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及支持方案,拨付下达资金,开展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事情。
第四条(支持偏向)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商业创新生长。施展重点区域的树模引领作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激励入口海内急需的手艺麋集型、知识麋集型服务;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营业、扩大手艺及手艺服务出口。
(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支持经认定的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增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资源统筹行使。支持基地及基地内相符相关条件的企事业单元、机构等为服务商业企业提供共性资源要素支持、信息共享及云服务、磨练检测、知识产权、尺度化建设、商业促进、品牌及宣传推广、专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开展种种有助于服务商业企业(单元)生长的公共服务项目。
2.支持协办或加入境内省部级以上政府(含省部级)主理的服务商业相关的重点国际性展会。
(二)重点服务入口
凭证商务部、生长改造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激励入口服务目录》(2019版),激励试点区域入口海内急需的手艺麋集型、知识麋集型服务。
(三)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营业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开展研发流动,加速生长国际服务外包营业。
经济观察报上榜“年度全国十大省市级新闻客户端”
经济观察网讯8月22日、23日,第四届中国新媒体发展年会在山东济南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新媒体发展年会年度新媒体榜单,其中,经济观察报等媒体获得2021-2022“年度全国十大省市级新闻客户端”称号。 该奖项是由组委会基于全网传播影响力
(四)手艺出口营业
支持企业通过商业、投资或经济手艺相助方式向境外实行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行允许、专有手艺转让或允许等手艺转移,以及手艺转让或允许条约项下提供的手艺服务。不包罗《中国制止出口限制出口手艺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所列的出口手艺。
第五条(支持工具的一样平常划定)
(一)在本市依法挂号注册,具有自力法人资格;
(二)根据有关划定已取得开展相关营业资格或已举行批准或立案,并已开展相关营业;
(三)近三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资金;
(四)按划定努力配合本市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本市外经贸生长公共服务系统(包罗行业统计监测、行业预警、信息咨询等)建设的各项事情;
(五)其他按划定应知足的条件。
第六条(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的一样平常划定)
(一)市商务委凭证商务部、财政部有关文件和本细则等,部署详细申报事情。
(二)相符条件的种种企业(单元),均可按本细则的划定在划准时间内递交申请,报送响应质料。
(三)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对于其中手艺性较强、确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和辅助服务的,应根据政府购置服务有关要求开展。审核效果在市商务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国库支付治理的有关划定拨付资金。
第七条(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的稀奇划定)
各支持偏向相关稀奇划定参见附件。
第八条(监视检查和绩效治理)
(一)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配合确立专项资金使用治理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专项资金治理使用情形举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审核项目完成情形、项目组织治理水平、项目实行的效果、单元的财政治理水平、财政信息质量等内容。
(二)用款单元应按有关财政划定妥善保留与专项资金项目有关的申报质料、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财政、商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应努力配合,自动做好相关事情,实时提供响应文件、资料。专项资金使用和治理情形依法接受监察部门的监视。
第九条(违规处置)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遵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划定举行处置,并根据划定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凭证相关单元失约情形,按有关划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不良纪录,并凭证其失约水平在差异治理环节接纳响应约束措施。
第十条(应用注释)
本细则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卖力注释。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针对2022年度国家外经贸生长专项资金(服务商业)有用。
附件:
1.2022年度上海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资金申报指南
2.2022年度上海市重点服务入口资金申报指南
3.2022年度上海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营业资金申报指南
4.2022年度上海市手艺出口营业资金申报指南
转载请注明“泉源:上海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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